1954年-尼赫鲁评价“五项原则”

公元1954年6月26日1954年-尼赫鲁评价“五项原则”
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国籍出生日期毕业院校职业主要成就出生地贾瓦哈拉尔·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1889年11月14日 伦敦法学院 印度开国总理(1947年-1964年) 印度安拉阿巴德市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1889年11月14日-1964年5月26日),出生于市,印度开国总理。1905年尼赫鲁就读于英国哈罗公学,两年后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三年后获自然科学荣誉学位;1912年获律师资格;1920年参加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1928年与鲍斯共同建立全印独立同盟;1929年当选为国大党主席;1946年9月任印度临时政府副总理;1947年8月15日任印度总理。尼赫鲁一直致力于争取印度的民族独立,与周恩来总理一起提出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奠定了中印关系的基础。尼赫鲁还是不结盟运动和万隆会议的倡导者之一,为第三世界国家的联合斗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