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
公元1844年7月3日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贸易章程》、《中美望厦条约》,是美国与中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3日美国特使顾盛和清朝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望厦条约》,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