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是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涉及割地、赔款、五口通商和税款协商。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与的中战败。清政府被迫于南京(时称江宁)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上与英国签署《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要求,这就使中国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英国强占,中国的领土完整遭到破坏,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成为西方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趁火打劫,相继强迫签订了一系列。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