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签订

公元1951年8月30日1951年-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签订
中文名签约国家生效时间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美国、菲律宾 1952年8月27日

《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1951年8月30日与在华盛顿签订的条约,于1952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无限。 条约共8条,其精神为美国与菲律宾的集体防御制度,在太平洋海域对任一方领土与对其在太平洋的军队、船舶或飞机的武装攻击,两国将依约采取行动,对付共同危险。2019年3月5日,菲律宾国防部长洛伦扎纳提议,菲美两国应重新审查双方68年前签订的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原因是菲律宾不想在南海卷入战争。